文字的力量無遠弗屆,它的力量並不因為作者的肉體的殞逝而消失,藉由寫下的文字,他們能使你憤怒,也能讓你開心,他們能撫慰你的心靈,困惑你的心智,他們能改變你。
閱讀,本該是一件快樂的事,作者透過文字,將自己的思想、創意和親身經歷記錄下來,在某種機緣下,讀者透過閱讀,與作者在不同的時空的文字世界中邂逅,與作者產生心靈的共鳴、思想的論辯、或透過作者的眼睛,來一趟虛擬旅遊,何不快哉!但因成人世界的功利,在凡事講求成效的制約之下,如何在理解測驗中獲得高分,成了閱讀的主要目的,也是多數大人眼中的主要目標,閱讀樂趣成了可有可無也沒人在乎的附產品,因此,唐諾在其「閱讀的故事」一書中,對這樣的閱讀怪象有深刻的看法:「童年閱讀的地獄,是學校教育和教科書鋪成的。」 (摘自:唐諾-閱讀的故事,p.234)
2011年4月20日 星期三
閱讀的動機
自從美國心理學家華森(J. B. Watson)於1913年所創立在心理學界號稱第一勢力的行為學派(Behaviorism)後,它在人類社會中,就一直存在著深刻的影響力,。做一件事情,包括閱讀,通常我們的動機總是複雜多樣的,事後對我們的影響也是複雜多樣的,但動機頂好在你閱讀開始進行,就跟著周遭世界漸漸消失,並於事後的作用更犯不著寄掛著,他自己自動會來,就跟你享受一段晚餐後,他必定對你得全身都有影響,但你管他!(摘自:唐諾-閱讀的故事,p.106)
閱讀與寫作
從個別人的一生實踐行為來看,冊卻往往先於書,我們得從冊中貪婪的學習並將別人辛勞所得的思維成果占為己有,到某一個特殊時刻,如蓄積的水漫過堤岸,憤而提起毛筆沾好墨汁,大書特書。(摘自:唐諾-閱讀的故事,p.9)
2010年12月24日 星期五
除法教學
三年級開始學習除法運算,在康軒版的課程安排上,三上將除法分為兩單元進行,在除法(一)單元中,進行二位數除以一位數,且被除數的十位數小於除數,且是以乘法算是導入,因此,在本單元的教學中,學生並不需要去考慮被除數的十位數的等分問題,這導致學生進入除法(二)時,當被除數的十位數大於除數時,學生仍然以除法(一)的方法來計算,對於要先將十位數進行等分在學習上造成干擾。
其實在除法(一)的問題中,雖然被除數的十位數小於除數,但教學時若能說明因為被除數的十位小於除數,因此無法等分,所以在商的十位部份等於零,亦即分到零個十,在進而將十位數換成幾十個1(十位若是3則可換成30個1),加上個位原有的1的個數,再進行等分,如此學生就不會先入為主的認為所有二位數除以一位數的除法,都可以直接以九九乘法的方式找到商。
另外其實可以先教一位數除以一位數,再教二位數(被除數的十位數大於除數)除以一位數,就可避免學生認為所有二位數除以一位數的除法,都可以直接以九九乘法的方式找到商。
其實在除法(一)的問題中,雖然被除數的十位數小於除數,但教學時若能說明因為被除數的十位小於除數,因此無法等分,所以在商的十位部份等於零,亦即分到零個十,在進而將十位數換成幾十個1(十位若是3則可換成30個1),加上個位原有的1的個數,再進行等分,如此學生就不會先入為主的認為所有二位數除以一位數的除法,都可以直接以九九乘法的方式找到商。
另外其實可以先教一位數除以一位數,再教二位數(被除數的十位數大於除數)除以一位數,就可避免學生認為所有二位數除以一位數的除法,都可以直接以九九乘法的方式找到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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